管理制度

        实验室以西安科技大学为依托,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体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营机制。

(一)日常运行管理

1、管理体制

        实验室是主管部门下属单位,是主管部门委托依托单位管理的独立科研实体,享有相对独立的人、财、物自主权。实验室实行学术委员会指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学术委员会是实验室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确定实验室的发展目标、研究方向、研究任务,负责审定实验室的重大学术活动与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审批开放研究课题,负责考核实验室主任、副主任的工作。

        实验室主任在学术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实验室的日常运行与管理,按照学术委员会确定的发展目标,制定实验室建设的具体实施细则,阶段工作目标和计划,统筹、协调实验室建设中的各项具体问题,并按照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的要求做好实验室的运行和管理工作。

        实验室内部研究人员实行竞争聘任机制,外部人员实行开放流动机制。

2、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实验室成立由依托单位校长、相关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校内相关资源(人、财、物等)保障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由实验室主任、现骨干研究方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具体建设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建设目标任务。

        制度保障:实验室已建立起较为完整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对于实验室运行管理过程中涉及的人、财、物、知识产权等要素的管理已经规范化、制度化,各项运行管理工作基本实现有章可循。

3、决策机制

        实验室定期召开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会议,听取实验室阶段工作总结,并根据学科发展趋势,适当调整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同时对实验室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和开放课题设立等涉及实验室建设水平的重大问题进行指导、审议。重大日常事务由实验室主任,会同副主任及工作小组成员,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前提下,进行民主决策。

4、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

        出台了《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办法》,规范了仪器设备的采购、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有专人对仪器设备进行管理,建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档案,有计划地实施科研仪器设备的定期维护和更新改造,对大型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检验,提高了仪器设备的使用率。

(二)人员聘用及流动

        实验室人员分为:固定人员、客座人员和流动人员。

        固定人员包括研究人员和专职管理人员;客座人员是指访问学者、非实验室固定编制的学术委员会委员、非实验室固定编制的开放基金项目负责人;流动人员是指实验室培养的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博士后及项目聘任的其他人员。

        实验室实行全员聘用制,实验室主任由主管部门聘任,副主任由依托单位聘任,其它研究与管理人员由实验室主任按照实验室工作计划的需求聘用,人员聘用按照公开竞聘、择优聘用的原则进行。实验室鼓励人员的合理流动,流动人员和客座人员在室工作期间享受与固定人员同样获得有关奖励的权力,享受同等的聘任待遇。

(三)已具备的科研条件

        实验室位于西安科技大学建工楼(临潼校区和雁塔校区两地),有专用的研究工作室、大型仪器设备室及相应的实验配套设施,基本满足实验室正常研究和实验工作的需要。

1、科研用房

        实验室现有科研用房面积达6100m2,按照特色方向设置大型仪器设备室、研究工作室和公共配套设施三个单元。

        研究工作室15个,面积约600m2,均配备相应设备。现已有3个研究团队和研究所进驻,开展相应研究工作。

2、仪器设备

        根据实验室研究方向,建立了包括RTX-1500电液伺服低温高压动态岩石三轴测试系统、低温高压动态岩石三轴测试系统的辅助配套设备(包括低温三轴压力室、低温高压超声波测试系统、低温高压声发射测试装置、FREDLUND热传导吸力测试系统、岩石断裂全过程高速摄影仪)以及岩石类材料动力学实验室SHPB试验系统等大型设备仪器30台/套,总价值2100万元,同时配备专业的技术管理人员。

3、配套设施

        实验室公共设施用房100 m2,统一负责管理,直接为实验室服务。